校属各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放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在放假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各二级单位要在暑假前深入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研判安全风险,查找安全隐患。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图文信息中心等部门单位,要结合条线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电气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闭环管理、及时整改。
三、强化安全教育。
各二级单位要在暑假前开展以防溺水、防电诈、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毒品、防邪教、防暴恐、防盗抢以及防汛抗台等为重点的全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政治纪律教育。结合课程思政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加强舆情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稳定。
四、落实重点场所和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供电、供水、供气和人员聚集场所部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部位,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有关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责任到人。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须回办公室、实训楼的老师,请带好有效证件到管理员或协管员处登记,离开时请锁好门窗、切断电器总电源,并告知管理员或保安。
五、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
暑假期间,校内施工范围广、项目多、影响大,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谁建设、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好施工警示和安全防护。加强业务归口管理,层层压实代建、监理和施工单位各方责任。入校大型施工车辆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和指定线路行驶要求,注意减速慢行、避让行人。各施工改造单位要严格遵守动火、电(气)焊(割)等施工的报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0六、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党委学工部和各二级学院要全面准确梳理假期留校学生名单及所居住的宿舍号码,加强各类安全教育,动态掌握学生返家外出信息,教育提醒学生遵守学生宿舍和实验室等安全规定,不到江、湖等处游泳;对学生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对电动车电瓶充电等消防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依规处理。宿舍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对无人居住的学生宿舍要及时切断电源,切实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时,相关组织单位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明确责任,确保安全。
七、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遇突发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